1.創業時點: 成立五年內(民國102年6月1日(含)之後成立),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2.參選標的: 企業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 3.獎勵方式 ●獎項名額:4 組預計選出13家獲獎企業,另增設3項特別獎,包括「創業女傑」、「熟齡創業」及「評審特別獎」,頒發獎金、獎座及獎狀乙只。 ●獎金配置:經評審通過者獲頒獎座、獎狀及均分總獎金新臺幣240萬元,以16家為原則。 ※計畫內容若有變更,以當年度官方網站公告之事項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