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台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鼓勵各業界創新新創企業,發展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樹立成功典範,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參選資格
1. 成立時間:105年6月1日(含)之後成立,依據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核准設立日期(非最後核准變更日期),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
2. 參選標的:須為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並已商業化或量產(運用)之企業。
3. 設立登記:企業屬外國公司在臺設立之分公司不得參選。
4. 營業實績:前一年(112年)營業額不得為0;須檢附主要之產品或服務,商業化或量產之相關證明文件(如發票、商業合約書、交易訂單等)。
獎項資訊
本獎項分為「科技產業組」、「創新傳產組」及「創新服務組」三大類,選拔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20家為原則。
獎勵方式
製作得獎專輯,公開舉辦頒獎典禮,頒發獎座及獎狀乙只,以資鼓勵。
參選程序
報名時間: 113年4月1日(一)10:00至5月31日(五)17:00止。
補件期限: 113年6月7日(五)中午12:00前。
申請方式: 一律採線上申請及收件。
聯絡方式
聯絡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聯絡電話:(02)2366-0812分機 326
Email:tina_bai@nasme.org.tw
※計畫內容若有變更,以當年度官方網站公告之事項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