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計畫申請
Q 113年度高雄市SBIR計畫的申請時間為何?
線上申請系統受理期間自113年04月17日12時起至113年5月23日下午17時止,依計畫網站時間認定,逾期報名或另以紙本寄送申請資料者不予受理。
Q 如何申請高雄市地方型SBIR計畫?
高雄市地方型SBIR計畫已全面採線上申請,請上「高雄市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網站」(https://96kuas.kcg.gov.tw/sbir/),點選進入線上申請系統,登入帳號進行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備資料。
Q 申請文件相關資料在哪裡取得?
113年度高雄市SBIR計畫相關申請表格(附件A、B、C、D、E、F、G、H、I、J、K),請至計畫網站(https://96kuas.kcg.gov.tw/sbir/)資料下載/資料下載113年度下載使用
Q 先期研究型計畫可否申請地方型SBIR?
先期研究計畫並不在地方型SBIR補助範圍。
Q 申請公司人數若少於5人,是否不需檢附「僱用勞保員工人數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勞保費繳款單)」?
若公司人數少於5人,請於申請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就業保險等)影本等,並於計畫查核時檢附研發人員薪資領取證明及扣繳憑單,以佐證為該計畫研發人員。
Q 公司負責人未投保於申請公司,是否可擔任該公司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
是,公司負責人可擔任申請計畫之計畫主持人。
Q 經費編列的人事費部份,研發人員每月薪資應如何編列?
研究發展人員人事費編列以計畫內人員之勞保投保薪資為編列基準。人事費之編列應依該名研發人員投入專案計畫之工作時間比例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