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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隨到隨審,歡迎踴躍申請。

2016-03-01

一、簡介

經濟部工業局為鼓勵企業投入研發創新活動,推動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以推高質、補關鍵、展系統與育新興等四大策略,以補助方式,協助企業開發出具市場競爭力的產品或服務。

 

二、詳細資訊:

1.產業高值計畫

     (1)須具備切入高端市場之潛力。

(2)具掌握產品關鍵技術及創新性,屬服務加值者,其服務內涵應具備科技含量及創新性。

(3)可創造高倍數成長之高單價(毛利)或銷售量產品,同時帶動產業價值鏈再翻身。

2.創新優化計畫

(1)產品或整體系統服務須具備市場潛力。

(2)開發產品者(如材料、零組件及設備等),其關鍵技術超越國內產業技術水準,並可帶動上中下游廠商發展。

(3)開發整體系統解決方案者,應可一產品一聯盟方式建立旗艦團隊,提供整廠整案輸出之開發,運用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與商業應用技術,整合業務行銷、前台服務與後台管理、通路佈建及顧客關係管理等,建立快速且有效滿足顧客之服務系統。

3.新興育成計畫

(1)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或可由企業與學術機構共同提出申請。

(2)須能因應產業需求及政策發展方向,發展替代性的主流新興產業,進而構築產業生態體系。

(3)經濟部(工業局) 盤點推動項目新興產業,可針對公告自行提出加速育成構想規劃。

(4)計畫內涵應具新興產業形成與市場先導示範性。

4.促進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貸款

(1)網際網路業、製造業、技術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及流通服務業所從事之創新或研究發展計畫,可具體增加產品或服務之附加價值或可提升技術服務之能力者。

(2)貸款額度以核定計畫總經費80%為上限,貸款額度最高為新台幣6,500萬元。

(3)計畫執行期程以2年為原則,不得超過3年。貸款期限含計畫執行期程以10年為限。

 

三、高雄市政府免費輔導:

資策會 07-9667224 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