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協助中小企業應用科專關鍵技術加速產品開發並佈局中國大陸、印度、印尼、越南或菲律賓等五大目標新興市場,引導中小企業強化優質產品於市場在地之研究與突破。
二、受理期間:
受理日期第一梯次:自104年5月01日至104年6月15日;第二梯次:自104年8月01日至104年9月15日。
- 適用對象:
申請SBIR「研究開發/細部計畫」(以下簡稱Phase 2)結案,並擬延續Phase 2研發成果進行加值應用以達商品化,且銷售於中國大陸、印度、印尼、越南或菲律賓五大目標新興市場之中小企業。
三、補助內容:
運用Phase 2研發成果完成優質平價產品商品化所須之工程化技術、工業設計、模具開發技術、試量產技術開發及初次市場調查等,以達成技術加值,產品加值或價值鏈連結與加值之「加值應用」(Phase 2+)計畫,並以經濟部「優質平價新興市場推動方案」所認定之產品項目14類493項最終產品為範疇(如附之14類493項優質平價產品清單)。
四、聯絡資訊:
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專案辦公室,電話:0800-88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