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鼓勵企業積極投入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新行銷模式及新商業應用技術(四新)之創新研發,透過國內、外商業據點之佈建、展銷通路之整合與開拓、顧客服務系統之維運、自有品牌之建立,以及跨國體系之營運等創新活動,協助服務業提升創新能力、服務產值、開創新局及國際競爭力。 二、受理期間: 至民國104年3月2日止。 三、詳細資訊: 1. 針對四新之具體可行計畫,且四新構想須超越目前同業水準。另如申請整合聯盟類別可配合產業發展政策,並針對加強鏈結服務業之上中下游體系或產業聚落共同關聯性大之研發議題。 2. 計畫須為創新、可行並具效益,其內容可包含實際營運、通路測試、試賣試用、會員招商、行銷企劃、商品品牌化、市場拓展等須至少達3個月營運模式(亦即計畫查核點須含至少3~6個月推廣、招商、試賣等市場營運內容。),且須於結案當下產生相當產值或效益。 3. 鼓勵針對計畫內容應用新科技內涵研究服務創新,例:大數據,雲端運算,物聯網,4G,行動商務與行銷等,運用資訊與通信科技(ICT)為基礎進行服務創新研究 佳。聯絡資訊: 四、本計畫相關申請資料,可由網站網頁下載取得或逕洽受理單位(聯絡電話:(02)2701-1769#231~241)索取。 五、資策會義診團:歡迎有意申請計畫之企業與我們聯繫,服務窗口:蔡小姐(電話:07-9667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