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中小企業其市場營運及營收,推動創新研發加碼補助方案,以鼓勵中小企業積極研發創新,於核定補助款額外加成30%,總經費共計1億元。
原申請須知公告期限為「自109年3月18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俟1億元經費用罄,即停止收件)」,有鑑於近期申請件數踴躍,囿於經費有限,為免超過可支用數,以致影響中小企業研發創新之相關規劃,另為提供廠商送件合理作業期程,故訂於109年6月1日下午5時30分截止本專案收件。
另經委員審查後,如尚有經費額度,將再行開放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