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企業投入農業科技研發,將已有初步研發成果之技術與產品商品化,以及透過產業間鏈結,鼓勵3家(含)以上企業,以垂直、水平、跨領域及跨業整合方式,發揮產業鏈協同開發之綜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自本(109)年4月份開始受理110年度農業業界科專計畫,期藉由政府挹注之資源補助,帶動企業研發動能,扶植農業永續經營,共同提升產業競爭力。110年度持續徵求企業投入「政策優先題目」之研發,由政府盤點產業問題,與企業共同解題之方式,鼓勵企業投入農業產業關鍵議題與技術瓶頸之研發,共同提升農業產業競爭力。
壹、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貳、申請資格
本年度農業業界科專計畫分別徵求以「單一申請」型式申請之「研究開發」計畫,與以「聯合申請」型式申請之「創新研發聯盟」計畫(詳如表1),主要申請資格如下:
一、國內依法規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法人、農業產銷班或公司,具非銀行拒絕往來戶;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股東權益)需為正值。
二、以「聯合申請」型式申請,需由3家(含)以上之機構組成研發聯盟,其成員半數(含)以上應為企業機構,並由其中1家企業擔任主導廠商,且得與學校、法人或國內、外研究機構共同合作。
參、計畫範圍
申請人從事促進農業創新或研究發展,且屬於農產品創作事項以外之活動,並符合申請資格者,其所提計畫範圍應以農委會業務執掌之產業技術為限。研提計畫如符合農委會重大政策「智慧農業科技」,將列為優先支持項目;另本年度「政策優先題目」為「農業副產物加值與循環再利用」、「開發國產米多元加值與產業化應用」及「國產農漁畜食材應用於銀髮友善食品技術開發」(詳如表2)。
肆、計畫補助說明
表1、計畫申請之型式與經費補助說明
表2、優先支持項目與政策優先題目之徵求說明
伍、注意事項
- 本公告為公開徵求之重點摘要,申請人及聯盟成員應詳閱「農業業界科專申請作業手冊」,俾利知悉其他相關說明及契約規章。
- 送件前請先依「申請人自我檢查表」逐項確認應備資料及申請內容是否無誤後,於上述截止收件日前檢送計畫書及應備文件,郵寄或親送至「10461 臺北市德惠街16-8號 台灣經濟研究院農業科專服務小組 收」。
- 如需進一步諮詢請撥打洽詢專線:(02)25865000轉分機420、426、406、427、410,或留言信箱:留言信箱。
相關連結:農業業界科專計畫說明會 (線上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