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受理「亞洲矽谷智慧商業服務應用推動計畫」109年度補助提案申請
1.補助申請之申請提案者,限國內依公司法登記成立之公司,所屬產業類別應為零售業或整合服務業等。(申請資格、應備文件等詳如補助申請須知)
2.109年度提案分為「智慧營運」、「數位體驗」及「創新模式」3類,提案廠商須以其中一類,作為提案計畫之主軸,導入科技應用與商業服務模式,提出達成提案計畫目標及其相對應之成果效益。
3.請自本申請須知公告日起至109年3月23日(一)下午5時止,透過網際網路上傳申請應備資料,上傳程序資訊公佈於「智慧商業暨物流知識服務網」(智慧商業暨物流知識服務網),上傳截止時間依前述網站之後臺時間認定,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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