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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自104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

2015-09-08

一、目的:

為協助推動產業升級轉型,原工業局推動之「標竿新產品創新研發輔導計畫(含主導性新產品計畫、創新應用服務計畫),自104年起將調整為「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改以「推高質」、「補關鍵」、「展系統」以及「育新興」等四大策略,引導業者開發具市場競爭力之產品或服務,並輔以產業推動及方案補強等措施,達到提升我國產業附加價值、產業結構優化,並鏈結國際市場。

二、受理期間:

自民國104年1月1日起。

三、詳細資訊:

     現行標竿新產品計畫:受理至103年12月31日。

     1.輔導經費:政府補助比率以不超過40%為上限、廠商出資自籌款之比率不得低於60%,符合中堅企業重點輔導對象,得加碼20%,惟不超過核定總經費之50%為上限。

     2.提案重點:以「產業高值計畫」、「創新優化計畫」與「新興育成計畫」等為重點。

     3.產業高值計畫:引導產業朝向高值化發展,鼓勵業者切入高端產品應用市場,以提升整體產業附加價值率,塑造我國高值化產品形象。

     4.創新優化計畫:鼓勵具指標性廠商掌握關鍵技術/產品,以建構完整供應鏈體系,或引導業者建立整體系統解決方案供應者能量,以擴大整廠整案海外輸出,爭取國際商機。

     5.新興育成計畫:因應產業需求及政策發展方向,發展替代性的主流新興產業,鼓勵業者進行開發新興產品或服務,進而構築產業生態體系。

四、聯絡資訊:

本計畫相關申請資料,可由網站網頁下載取得或逕洽受理單位(聯絡電話: (02)2704-4844分機102~120、126、139、145、204)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