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行動支付的普及率,鼓勵業者跨業合作,於各類型應用場域創新商業模式、改善服務流程,優化使用情境,提升民眾生活的便利性,推動「擴大行動支付普及應用服務補助計畫」,以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計畫期程:
由申請人依據實際需求自行擇定計畫期程,全程計畫期程最短6個月,且計畫迄日不得逾109年8月31日。
如屬一次申請之計畫,計畫起始日原則為109年1月1日;如屬第二階段之計畫,計畫起始日可追溯至第一階段計畫結束日之次月1日。
補助經費:
(一) 每一計畫核定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000萬元為上限。
(二) 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計畫總經費40%為上限,其餘部分由申請人自籌。
審查項目:
詳擴大行動支付普及應用服務補助計畫申請須知,本次徵件以「推動商業街區之店家場域」之提案為優先。
五、審查方式:分專業審查及財務審查兩部份。
收件與服務窗口:
(一) 申請方式:採受理紙本申請資料。
(二) 收件期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08年12月23日(一)下午5時30分止。提案計畫請於公告受理期間內之週一至週五(例假日不收件)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送達指定收件地點:10075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51號3樓。除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日期為憑外,其他送件方式均以送達指定收件地點之日期時間為準,並請自行預估計畫送件所需間,逾期不予受理。
(三) 收件地址:10075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51號3樓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擴大行動支付普及應用服務補助計畫收
(四) 諮詢專線:(02) 2396-4828 分機812 吳小姐、814莊先生、820 蕭小姐
(02) 2358-4545 分機17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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