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協助國內企業拓展海外市場,並有別於以往參展團、拓銷團、買主媒合等傳統推廣活動,推動「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計畫」,鼓勵企業以創新模式開拓市場,提升海外消費者對台灣優質企業產品之認知,以專案補助方式協助企業布建海外通路,以推廣台灣產品及提升我國企業之出口競爭力。
二、申請資格:
(一) 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局登記之事業或企業。
(二) 近 1 年(105 年 7 月 1 日至 106 年 6 月 30 日)具有出進口實績。
三、詳細資訊:
(一) 以「布建海外行銷通路」為主,廠商可於計畫中提出具多元、創新之手法或能發揮 整合性行銷效益之加值作法,惟補助範圍排除參展、拓銷團及買主媒合等推廣活 動。
(二) 布建通路態樣包括設立分公司、子公司、展示中心、發貨倉庫或其他相類似性質之 據點及洽覓代理商/經銷商等。
四、補助原則:
(一) 補助上限新臺幣(以下同)200萬元:限符合申請資格且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 2條規定之單一企業始得申請。
(二) 補助上限500萬元:符合申請資格之單一企業得申請。
(三) 補助上限1,000萬元;限符合申請資格之多家(2家以上)企業聯合申請。
五、高雄市政府免費輔導:
資策會 07-9667285 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