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日期:
自101年1月5日起至101年2月20日下午6時止
由輔導單位向中小企業即時技術輔導計畫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時請載明受輔導業者。
申請須知及相關申請作業表單請至「文件下載」下載使用。
非本年度公告文件皆不受理
收件時間認定
1. 收件時間:每星期一至星期五(非假日)上午9點至下午6點。
2. 透過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掛號郵寄方式: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受理時間為準。
3. 親送或非透過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掛號郵寄方式:以本計畫辦公室收件時間為準。
二、注意事項
1. 申請文件檢查表中之資格文件,每申請個案皆須附上。
2. 資格文件之電子檔光碟內容,基本資料表excel檔請勿轉成PDF檔,以便計畫辦公室登錄案件使用。
3. 繳交資格文件時,請勿膠裝或裝訂,請使用長尾夾並依申請文件檢查表順序排放。
4. 申請文件檢查表左下填寫人部分,請親筆簽名
三、送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2號3樓
中小企業即時技術輔導計畫辦公室
計畫網站:http://proj2.moeaidb.gov.tw/itap/act_02.php?action_id=35
聯絡人:蔡小姐02-2709811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