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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辦公室特別提醒您以下事項:
1.技術引進(關鍵智財)及委託研究費最高占計畫總經費之50%。
2.會計師簽證費用需廠商自行負擔,不得編列於計畫經費中。
3.各項應備文件若為影本,請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4.98年度高雄市SBIR收件截止日為98年6月15日下午5點30分,
請務必於截止時間前親送至專案辦公室。
敬祝 提案順利!